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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2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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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工程师协会、专委会(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近年来,为推动重庆打造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服务业高地建设,协会广大会员积极投身科技创新事业,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重要的人才高地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期间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自立自强、守正创新、顽强拼搏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为进一步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发广大会员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协会决定开展“2020-202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重庆市工程师协会单位和个人会员,各区县工程师协会、专委会(组)。

二、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40名。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 模范地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重庆市工程师协会章程,坚持正确的办会方向,认真履行办会宗旨,发挥工程师专业优势,促进协会工作不断发展;

2. 领导班子团结、民主,有奉献、创新精神,组织活力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塑造工程师文化;

4. 为工程领域科技人才成长成才创造有利条件,以务实的举措推动我市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

5. 积极参加和支持协会各项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学术研究、技术交流和科普活动,努力提高会员业务技术水平;

6.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一定贡献。

(二)先进个人:

1. 品德优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遵守工程师职业道德准则; 

2. 业绩显著。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爱岗敬业,开拓进取,自觉履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使命担当,具有较强的职业技能和业务水平,在工程技术领域工作10年以上,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有特殊贡献的除外);

3. 群众公认。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团结同志,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 贡献突出。热心协会工作,认真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撰写论文,对协会贡献突出;

5.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一定贡献。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

符合评选条件的本协会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均可自愿到协会申报参评,其中个人会员应由工作单位或所属分支机构作为推荐单位进行申报。

(二)受理推荐

重庆市工程师协会所属区县工程师协会、专委会(组),作为接受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当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查、初评,遴选推荐候选人。

(三)评审

协会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要求的候选人报送评委会。由评委会组建专家组,进行评选,专家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提出评选意见,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候选人,提交评委会审定。

(四)公示

协会办公室根据评委会的要求,通过协会网站将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五)表彰

协会将于2023年年初召开会议,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申报要求

1、各申报单位在20221230日前将推荐表格(附件12)上报市工程师协会;

2、报送方式:推荐表格纸件与电子文档各一份,其中推荐表格纸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纸件报送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7     邮编:400015

电子文档发送至协会邮箱:ceacq@163.com

联系电话:会员部 023-63622871

六、其他要求

(一)各区县协会、专委会、会员小组、单位会员接到本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召开会议,认真总结工作,评选推荐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名单,并按要求填表上报。

(二)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使评出的工程师和单位具有先进性、代表性。

(三)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推荐表要如实填报、事迹具体、事实准确。


附件: 1、重庆市工程师协会先进个人推荐表

2、重庆市工程师协会先进集体推荐表


重庆市工程师协会

  2022121